有學生反應我退稿頻次太多,已到不近人情的地步。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了,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口袋怪獸》貓咪的台詞)。讓我公告退稿之十大罪狀吧。凡觸犯以下十項條款,讓我腦細胞在閱讀時死傷無數者,我就絕不留情的退件。

第一,看到明顯的錯字,馬上退。

文章中我瞄一眼就看到五、六個錯字,我馬上對這個學生打了個大叉叉(內心也叉叉)。你這分明是挑釁嗎!錯字連篇還敢交過來給我,找死耶! 我不當掉你,你就要感謝上帝了,還敢抱怨我退你稿子。

學生曰:有時對錯字就是渾然不覺,這是一綱多本的後遺症嗎?

第二,造句沒造好者,退。

我最恨看不到主詞的句子。沒有主詞,我怎麼知道是誰在說話,是誰出場了。這就好像電影上演了,男主角出來時,沒臉;或女主角出場時,沒頭。還有,懶學生請聽好,我也最討厭人家在一個句子中不放動詞。沒了動詞,我根本弄不清楚你要表達甚麼。兩個男女主角出場,甚麼事都沒做,你說這電影如何演下去。

學生曰:冤枉啊!人家以為你都知道啊,沒寫,你也「應該」能猜得出來。

第三,逗點沒放對,句點忘了加,必退。

「沒有逗點讀者就沒法換氣這和游泳一樣潛到水裡一直不上來換氣會憋死人的」唸完這句話,不知道你窒息了沒。懂了嗎!如果你很久才加句點,就會讓人家認為你這句話沒想清楚就放下去。這就像座雜草叢生的花園,讓人覺得主人不關心花朵的存在。

學生曰:學校沒開逗點力與句點力的課嘛,建議中文系到商學院開門課吧。

第四,一個段落中看不到韻律,退件。

常一個段落約要七至八句。句子可分長短,短句可用來點題,長句則用來敘理。文章跟音樂一樣,有快慢才會有節奏,有強弱才會有起伏。長短句交叉並用,韻律感立即躍然於文章之中。

學生曰:寫文章跟音樂也有關喔? 可是我樂理也很差ㄟ….

第五,一句中有重覆用同樣的字(詞),退件。

除非你要製造特殊效果,不然我就會認為你根本不用大腦在寫文章。

學生曰:就是詞窮嘛,古人不是說,詞(應為圖)窮筆(應為匕)乃見嗎!

第六,語焉不詳者,退件。

湊了一堆字,卻讓人看不懂你要表達甚麼。通常這種作者不是詞窮,就是在掩飾自己的無知。

學生曰:無知才會是學生啊,不然早就站在講台上了。

第七,句子不夠精煉者,退件。

一個句子七、八個字就可寫完,你卻寫了N個字,那你一定是沒修訂,寫完草稿就直接寄給我。所以,我只要看到每個句子中可以刪掉至少兩個字以上,連續好幾句都如此,那罪狀馬上成立。如果你的文章自己都懶得再看兩、三次,那我為何要花寶貴的時間來看你的稿子。要我當你秘書幫你修訂? 可以啊! 行情價每小時一萬五千元(打折過的喔)。

學生曰:每個字都很寶貴,都是自己的心血,好難刪喔。

第八,上句與下句不連貫,退件。

這叫牛頭接上了馬尾。這種學生腦袋應該還在冬眠狀態吧。

學生曰:我們的腦袋已經冬眠很久了,也沒被人叫醒過。

第九,每個段落的第一句沒開頭,退件。

如果此罪成立,通常那段的最後一句也不會有結尾。在一個段落中,我看不到啟始句(opening sentence)或結尾句(concluding sentence),代表這篇文章結構不嚴謹。同理,段與段之間,如果前一段最後一句與下一段第一句沒有連接、承上啟下,那也代表作者只是在丟資料,不是在寫文章。

學生曰:寫作為何不能隨性一些呢,老師您也太吹毛求吃了吧,為何要在骨頭禮佻雞蛋呢!

第十,遇到剪貼型(cut-and-paste)的文章,退件。

我非常難接受剪貼式的文章,那是剽竊行為耶。對文字工作者,這是重大污辱。莎翁若地下有知也一定會在冥冥中處罰這種作者。一篇文章就是一個想法。就算你提不出原創性的觀點,想法與點子也不夠獨特,只要是有感而發,都會是合格的作品。

學生曰:現在網路上資訊那麼多,又都是電子檔,自己打字好辛苦呢。順便問一下,誰是莎翁啊?

好吧,罪狀列完了,我也一吐為快了。但是,請諸君切記,不犯以上十大罪狀,只是達到基本功。文章有沒有內涵才是重點。下次,誰要是被我退稿,請別說我沒有先預告喔。不是我不近人情,是你手腦不勤。

學生最後的哀嚎:這哪是十大罪狀,這對我們來說是十大酷刑
老師回應:No pain, no gain!

轉自http://reswithoutnumbers.blogspot.com/2009/06/blog-post_23.html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ou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