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朗 中國時報 摘要2008.03.10
對全球的科學界而言,韓國的黃禹錫事件引爆了學術研究真偽的震撼,長期以來科學這兩個字已被公眾社會認定是權威、可靠、優質、卓越的同義詞,卻在一夕之間因科學運作中最核心的元素(科學工作者)的不穩定性,而失去了的美好形象。
更令人擔憂的是,這不是少數個案。這個隱憂隨著研究領域的擴大,研究議題的複雜性增加(跨領域、跨地區、跨文化、跨時代),以及研究人員的素質越來越無法掌控,也變得更加明顯。黃禹錫事件只不過是那最後的一根稻草。
近十年來,科學界清楚的界定嚴重的研究行為偏差,除了捏造、竄改、盜用,更加上了破壞他人研究的行為,同時也很認真討論及普查所謂「引人質疑的研究手段」(簡稱QRP)所產生的研究缺失。多年的檢視,科學界終於體認並鼓勵全球各研究機構訂定規範,並注意培養新一代研究者的優良品格。
美國在聯邦政府主管研究撥款的主要單位都設立了研究誠信辦公室,英國的皇家科學院及主要大學,還有歐洲各國也相繼成立類似的辦公室或委員會。最重要的是號稱科學界的聯合國的國際科學聯合會也在三年前成立了「科學行為自由與責任委員會」(ICSU),把對科學的看法由單純的學術自由之維護,提升到自由與責任都要兼顧的理想實踐。
ICSU並在二○○七年九月中旬於葡萄牙里斯本港市,邀全球科學家與單位深入討論科學家的責任,結論就是:問題比想像中嚴重,各研究單位必須全力培養有科學誠信態度的新生代科學家,而且刻不容緩!
在ICSU於一九七八年成立的時候,大會的宗旨非常明確,即科學研究,是為增進全人類的福祉而存在的認知活動。根據這一個宗旨,科學家就必須正視聯合國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所立下的人權宣言,因為這個宣言所標榜的自由與平等,正是科學普遍性的核心原則。任何科學家若是堅信科學的普世原則,就必須去負起維護這個原則的責任。有自由,也有責任,才是科學家完整人格的兩個基石。
品質優良指的是研究的可靠性,而知識的普及性就是指資訊的自由流通以及經援貧弱國家,以消除知識落差(數位落差、研究資源落差)的議題。科學家的自由行動在九一一之後備受威脅,美國與英國的入境簽證困難,即使是ICSU理事長梅塔博士,竟然也被拒絕簽證,使他無法入境美國去接受一項榮譽獎項,更是令人啼笑皆非。科學家相互支援,把維護別人的自由,當成自己的責任,則科學的普世原則就更能被彰顯出來,科學誠信的完整性之精神就在這裡!
沒有大規模的世界大戰,以及隱藏性的民主與極權的冷戰,區域性的衝突因宗教、種族、文化的對立而逐日升高,跨國企業以及專利保護的知識經濟競爭更是越來越激烈,研究者面對的是贏者通吃的恐懼;有時又陷入企業(或國家)利益及社會正義的矛盾中,如何保有研究誠信的完整性,才是學術機構必須面對的挑戰。
現在科學家必須思考的問題較以往要複雜多了,例如全球化的衛生醫療網如何才能不被政治干預而保持其全面通暢的完整性?如何規畫公益和私人智財權之間的良好介面?在全球暖化日趨嚴重的情況下,如何訂定各國的能源政策?當資訊網路科技促成越來越無孔不入、無遠弗屆的交流,如何才能防止全球化的監控及保護個人的隱私權?
面對這樣複雜的未來研究環境,如何培養正直而有誠信的研究者,才是教育最重要的課題。我們要讓下一代科學研究者隨時關心公共事務,了解他們有責任去用科技促進人類的福祉,維護永續發展,並對科技誤用的災難有所警惕。在個人方面,更要遵守科學研究的規範,完整不偏的呈現所有數據,並使用適當的統計分析,誠實的報告成果,且對所有的步驟都有實質佐證的說明。
就研究機構而言,則建立透明的評量制度是最重要的,並時時提醒研究者和他們的學生有關科學普世原則的討論。做為研究的領導人,更要以身作則做為學生的典範。
愛因斯坦曾說過這麼一段話:「大家都以為造就一位偉大的科學家所需的是智慧!他們都錯了!其實最重要的是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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