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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說

語音(聲、韻、調、語調)45%

內容(見解、結構、詞彙)45%

台風(儀容、態度、表情)10%

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一分,不足半分鐘扣以半分鐘計

 

朗讀

語音(發音與聲調)50%

聲情(語調、語氣、語情)40%

台風(儀容、態度、表情)10%

 

寫字

筆勢與功力60%

整潔與美觀40%

PS錯字或漏字扣標準分數3分,未完成扣標準分數2分

 

作文

內容與結構50%

邏輯與修辭40%

書法與標點10%

 

字音字形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一字0.5分,塗改不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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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u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